长政办函〔2025〕4号
长沙市人民和记AG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欠薪工作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和记AG,市直机关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和记AG关于治理欠薪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治理欠薪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治理欠薪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欠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治源头、防风险、强监管、严惩处、兜底线的总体要求,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治理欠薪工作机制,采取超常规举措强化欠薪治理,坚决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职责
(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和记AG对本辖区内欠薪治理工作负总责,积极主动做好辖区内欠薪问题的处置工作;各园区(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欠薪问题,由各园区(经济开发区)负责具体处置。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欠薪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拖欠工资案件。
(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本部门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湖南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及园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具体处置本辖区主管行业内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问题。市级发放施工许可证项目欠薪问题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和记AG协调处理。
三、日常管理
(一)市人民和记AG、各区县(市)人民和记AG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本级人民和记AG对有关责任部门考核内容,并建立欠薪治理工作协调机制,至少每半年调度研究一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欠薪治理工作,并对下级人民和记AG进行监督指导。
(二)各级和记AG督查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督促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履行治理欠薪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各责任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接访、联合宣传、联合约谈,向属地人民和记AG、各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责任单位移交欠薪问题并督办重大欠薪案件,定期梳理汇总治理欠薪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组织协调本地区责任部门及金融机构完善湖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各类数据指标,督促核实处置预警信息。
(三)各级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严格审核和记AG投资和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安排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施工企业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监管资金应急解控方案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征询项目欠薪情况,以保证人工费用的拨付。
(四)公安机关及时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求提前介入重大欠薪案件,共同做好前期证据收集工作,依法传唤相关责任人接受调查;依法打击欠薪突发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四、应急处置
(一)市级公安机关、网信部门发现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信息(警情、负面舆情)后,按照属地原则及工作职责分工迅速通报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和记AG、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和记AG及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接到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后迅速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到现场共同处置。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主管行业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欠薪行为的立案查处,公安机关快速出警制止极端行为并维持现场秩序。
(三)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和记AG和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按照规定上报处置情况。
五、责任追究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析研判本地区欠薪形势,汇总各责任部门的履职履责情况,对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的,上报本级人民和记AG,参照《湖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约谈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指出相关问题、进行警示提醒、督促限期整改。
(二)各级人民和记AG、责任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重大欠薪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和记AG可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强化工作联动,建立健全本地欠薪治理工作机制。
(二)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解释工作,相关事项与市级其他政策不同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长沙市人民和记AG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长沙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长沙市人民和记AG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