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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29    来源:区文旅体局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体育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指导基层文化、旅游、体育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贯彻体育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业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市场。

(十)配合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长沙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一)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贯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区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核。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区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全区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组织、指导与协调,组织开展体育科研活动和成果推广。

(十三)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开展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

(十四)负责文化市场、旅游行业、体育行业、有关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博、艺术等公众聚集场所、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体育活动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区委、区和记AG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内设机构包括:

①办公室(产业发展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机要保密、信访、财务、人事、安全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市场、旅游行业、体育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总体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有关文化、旅游和体育规范性文件,承办重要文稿的撰写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及新型业态的发展和融合。

②公共文化艺术科(体育科)

拟订全区公共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和有代表性、有特色的文艺团队。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协调、指导、管理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区文化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好全区重点文化项目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各体育协会、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各街道(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承办各项体育比赛;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体育工作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拟订全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③全域旅游科

承担全区旅游普查、规划、开发、保护和宣传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区旅游统计、信息分析、预测预报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全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④文物管理科:研究提出全区文物管理发展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组织查处文物违法重要案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要案件。负责有关文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全区文物资源资产保护利用工作。承办文物保护工程相关审核、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组织全区考古工作和建设工程中的文物调查、勘探,协助开展抢救性发掘工作。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征集社会文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和红色旅游发展工作。

⑤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管理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其他职权的受理审批与政务服务以及相关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本级 2、长沙市雨花区文化馆 3、长沙市雨花区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长沙市雨花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4、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图书馆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301.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64.61万元,减少24.93%,主要是因为2023年部分项目支付尚未完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30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1.9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30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43万元,占37.12%;项目支出1447.5万元,占62.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01.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64.61万元,减少24.93%,主要是因为2023年部分项目支付尚未完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8.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5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1.99万元,减少22.21%,主要是因为2023年部分项目支付尚未完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8.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16.09万元,占97.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2万元,占2.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6.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6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77%,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773.88万元,支出决算为80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了2022年未支付完成事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了该项目正常顺利进行。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拨款支出21.5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拨款支出30万元,2023年区级群众文化支出19.5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

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164.3万元,支出决算为70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级两馆免费开放、区级文化站免费开放支出11.74万元;区级购书经费支出10万元;区级书香雨花建设支出9.80万元;区级送文化戏曲进社区支出10万元;区级非遗专项经费、非遗馆专项补助100万元;区级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特殊群体有线电视收视维护服务))17.15万元;区级社会事务-改革稳定110.74万元;区级宜居城市-文体建设支出82.45万元;2022年上级资金支出265.46万元;2023年上级资金支出91.15万元。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3.78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级宜居城市-文体建设支出8.78万元,2022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吉王陵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支出45万元。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6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拨款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资金支出33.66万元,2023年上级拨款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资金支出0.6万元。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

年初预算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拨款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4万元。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

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为7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拨款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8.54万元;区级暑期游泳场馆免费开放支出20万元。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了该项目正常顺利进行。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

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下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支出10万,区级文旅产业发展经费支出18.46万元。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2.53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拨款支出62.53万元。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52.37万元,支出决算为3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位同志退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5.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位同志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4.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2%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99.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8%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7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7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64万元,增长31.68%,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在2023年进行了两次大型维修,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19万元,减少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89.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83万元,增长45.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在2023年进行了两次大型维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6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主要是2023年购买公务用车保险和公务用车进行了大型维修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33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3.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03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是上级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61万元,增长36.36%,主要原因是:伙食补助费,物业补贴的费用在2023年都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未开展相关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开展相关培训活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114.44万元,其中:和记AG采购货物支出11.04万元、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和记AG采购服务支出10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44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44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4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4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文化市场审批执法以及勘查现场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文旅体局基本支出854.43万元,占支出总额37.12%;其中三公经费支出2.66万元。基本支出是指2032年度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办公经费支出、伙食补助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项社保缴费等,资金严格做到厉行节约,杜约浪费,使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尤其是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控制支出,本年的基本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金额之内。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保护、体育等。

2023年区财政批复的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304.30万元,全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069.08万元,2023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数为1447.50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为保证项目能顺利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到位,我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始终坚持科学战略谋划,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科学管理项目资金。局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开支党组会和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同时把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到反腐倡廉的高度加以认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雨花区文旅体局为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修订了《长沙市雨花区文旅体局内控管理制度》,更完善了内控体系,预算、采购、固定资产、合同管理等均严格按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二)雨花区文旅体局坚持把文化、旅游、文物、体育项目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持项目推动强势态势。有效有力地推动了雨花区文化、旅游、文物、体育事业的迅速发展。

四、资产管理情况

雨花区文旅体局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严格按区财政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应登记系统台账,明确保管责任。固定资产每年清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卡与实物相符。2023年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为226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50万元,非流动资产2163.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679.0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37.93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原值472.97万元。我单位严格按照区财政下发的资产管理文件对资产的采购、处置按流程进行办理。2023年新增固定资产222.58万元,新增公共基础设施 382.37万元,经财政审核报废和调拨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47.07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区文旅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在区委、区和记AG的坚强领导下,践行八个“走在前、作示范”,奋力“抢拼保促”,紧盯文化强区目标,深耕“一芯两带”文旅布局,着力推进文化旅游体育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实力一流、品质一流、环境一流、作风一流的现代化强区贡献文旅力量。

(一)强化目标引领,文旅融合迈上新台阶

坚持以文塑旅、注重文旅相融,加快构建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格局。

一是加快实现文化强区目标。将文化强区建设作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战略性工程,印发《2023年雨花区文旅体系统全面完成一个目标、做强四项品牌、实施八大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挂图作战、精准发力,认真谋划调度全年度考核指标,力争在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争先进位。

二是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编制出台《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品牌化体系化融合化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探索形成多领域、多业态、多层次的“文旅+”“+文旅”融合发展路径和模式,积极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三是“一芯两带”文旅发展成效显著。全面推进“一芯两带”建设,绿心地区生态红利得到释放,圭塘河文旅品牌效应凸显,浏阳河沿线产业稳步发展,雨花区上榜“2023年全国市辖区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区榜单”“2023中国市辖区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区榜单”,均排名全省第一。

(二)构建全链体系,产业发展汇聚新动力

树牢“全产业链”工作理念,成立雨花区文化旅游产业链,持续创新优化文旅产业供给。

一是品牌创建有亮点。宋旦汉字艺术博物馆获评第十一批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晓光工匠学院获评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走吧去野·跳马自然营地入选2023年湖南省乡村旅游“四个一百”工程建设名录“湖南乡村旅游精品营地”,中维神农大酒店、长沙顺天凯宾斯基酒店、西雅温德姆酒店、西雅国际酒店、延年城际酒店被评为金树叶绿色旅游饭店,麓山国际旅行社被评为五星级旅行社。

二是项目推进有看点。储备重点文旅项目25个,总投资约241亿元。绿心中央公园绿道一期、浏阳河文化广场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潇影艺术街区项目启动建设,大观仓艺术博物馆开馆运营并获批加挂湖南博物院融城分院牌子。产业链专班赴北京、上海、河北等地招商考察,与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剧本推理工作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推动紫禁书院、一山半海等企业在区内选址落地。

三是数据增长有支点。1-3季度,实现旅游总收入361亿元、同比增长31.5%,接待游客总人次3426万人次、同比增长33.7%,旅游总收入、接待游客总人次在全市排名第一;67家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7.8亿元、同比增长15.7%。

(三)创新平台载体,文旅消费激发新活力

通过深挖资源,厚植优势,提升品牌价值,扩大区域影响,进一步提升雨花文旅市场活力。

一是加快业态升级。打造文旅融合消费新业态和城市文化生活新场景。红星街区节假日期间日均游客量超24万人次,跃居长沙商圈热力榜第2名,“北五一,南红星”长沙商圈双核效应日益凸显。德思勤24小时书店获评全国“年度最美书店”;溪悦荟文旅休闲公园、大观仓艺术博物馆、走吧去野·跳马自然营地、雨花非遗馆入选首批湖南文旅消费“新生代·新场景”名单;湖南雨花非遗馆入选首批湖南文旅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二是打造节会品牌。举办“叒湘会”2023年长沙全国剧本行业交流展、“湘汇浏阳河 ‘雨’你游绿心”第二届雨花区旅游发展大会、第二届“圭塘河岸”休闲旅游节暨雨花城市定向赛、第十五届“书香雨花”读书节大观仓开馆仪式、第七届“飞梦雨花”群众文化艺术节,打造更具影响力的雨花节会IP。

三是创新推广模式。搭建全媒体矩阵,打造全视角宣传。整合区域宣传推广力量和资源,联合各街镇推出“一街一镇皆风景 一见钟情在雨花”系列宣传片,“五一”期间央视《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两天内连续三次深度报道“圭塘河街”。全年发布各类媒体报道279篇,在央视新闻、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级各类媒体发稿22篇,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红网等省级媒体发稿41篇。

(四)聚焦公共服务,为民惠民取得新成效

创新公共文体服务方式,认真落实惠民工程,不断丰富和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一是公共文体服务提质增效。建设标准化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5个、文旅融合示范点1个,文化惠民送戏下乡40余场,提质改造2个图书分馆纳入长沙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授牌“青苗计划实践基地”中小学10所,全年举办“书香雨花”读书节系列活动400余场。“雨花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大讲堂”邀请汤素兰、邓湘子等知名作家、学者授课,获长沙市图书馆“阅读推广示范品牌”表彰。建成低收费开放长沙智慧社区健身中心44个,新改建室外运动场20个,开放辖区18所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二是文艺创作硕果累累。雨花区凤传奇艺术团的舞蹈《茶乡春早》荣获2023年“欢乐潇湘·品质长沙”群众文艺汇演活动金奖,并代表长沙市参加省级比赛,获省级舞蹈类优秀节目。雨花区音乐家协会童声二重唱《中国希望》、雨旸艺术团京剧《贵妃醉酒》分获“相约长株潭 融城梦扬帆”长株潭优秀群众文艺团队作品大赛最佳作品奖、优秀作品奖。斩获湖南省第十七届“三湘蒲公英”活动总决赛2枚金奖、4枚银奖。

三是保护利用稳步推进。启动左宗棠墓申“国保”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目前已开展考古调勘、散落构件摸底排查等工作。打造“雨花非遗民俗艺术街区”文旅融合亮点工程,举办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暨雨花非遗美食节等活动,成功申报并入选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名、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个、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个。

(五)紧盯工作底线,构建安全和发展新格局

强化底线意识,压实责任担当,扎实开展文旅市场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市场环境。

一是市场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加强。组织文旅体企业开展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培训会议8次,协助企业申报各类奖补稳岗资金共314万元。今年来开展全区文旅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出动800余人次,检查场所1110家次,排查整治问题隐患240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4次。

二是部门协同机制作用发挥有效。积极发挥区文旅体安专委会作用,联合市文化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和街镇开展行动80余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40余处,切实维护了文旅体市场平稳有序。

三是新兴行业监管职责逐步明晰。根据剧本娱乐、密室逃脱、玻璃栈道、水上游乐项目等新兴行业经营项目性质,逐项梳理监管依据,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形成任务清单,压实四方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率较低。部分上级项目资金指标于当年11月以后到位,且项目是跨年度进行而影响当年预算资金使用进度,导致支出率偏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和记AG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9日

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2023年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绩效评价报告(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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