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各相关单位:
随着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监管环境的动态变化以及上级政策的更新调整,现将长沙市雨花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更新情况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长沙市雨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雨安发〔2023〕29号)》废止。雨花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据《长沙市应急管理局、长沙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应急发〔2024〕22号)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工作。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长沙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应急发〔2024〕22号)在举报范围、奖励标准、举报流程等方面可能有所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和各相关单位仔细研读,以便更好地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安全生产关乎你我他,欢迎大家积极发现、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雨花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特此通知。
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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