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记AG

​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29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审核、呈报区属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从事道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三类汽车维修业经营者的开业、停(歇)业申请及年度资质审验,报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后,核发有关的运输经营证件。

3)按规定建立各类基础台账,负责本局范围内各类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4)负责做好运输市场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和提供道路运输经济情况,为上级制定发展规划和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5)负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运输市场管理,保护合法经营,依法查处运输违法行为。

6)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依靠属地,强化运输管理的原则,配合市交通局有关部门负责辖区内客运、货运站、场的管理。

7)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要求,做好区内公路和路政管理工作,控制公路两侧用地,并协助市公路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公路进行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8)根据区人民和记AG的决定,做好防汛、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协调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9年机构改革对雨花区交通运输局的职责进行了调整:

(一)取消、承接、调整、增加由区和记AG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区相关部门渔船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运输局。

(三)区交通运输局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管理采(运)砂船舶、规划区域内集中停靠点、砂石码头及港口岸线。

(四)将“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要求,协助市公路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县、乡、村公路进行改造和养护”的职责修改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依据职责权限对辖区内的公路进行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路管理科、运输综合科、应急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

2、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201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6.04万元,增长21.01%,主要是因为农村公路建设以及公路养护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0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14.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0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19万元,占7.74%;项目支出11084.42万元,占92.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1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6.04万元,增长21.01%,主要是因为农村公路建设以及公路养护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1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86.04万元,增长21.01%,主要是因为农村公路建设以及公路养护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1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3万元,占0.57%;卫生健康支出156.07万元,占1.3%;农林水支出6873.84万元,占57.21%;交通运输支出4916.27万元,占40.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6.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0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54.3万元,支出决算为3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走1人,退休2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6.2万元,支出决算为3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补缴职业年金,外调其他区县人员1人,补缴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07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高速路口疫情防控任务,此笔费用主要用于高速公路疫情防控。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557.71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支出列入大专项预算以及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6.13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及农村道路养护支出列入大专项预算以及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883.31万元,支出决算为86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厉行节约。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92.76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及农村道路养护支出列入大专项预算以及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年初预算44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费用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仓储整治专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年初预算218.3万元,支出决算为33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治理超载超限专项、物流整治专项、雨花执法大队专项、卸载场地租赁等专项经费。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77.74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列入大专项预算以及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9.07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7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支出主要用于2020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出租车油价补贴部分)、湖南省交通运输“真抓实干”考核奖励。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0.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99.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88万元,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预算的76.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厉行节约的号召,减少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96万元,减少9.54%,减少主要是因为响应厉行节约的号召,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88万元,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预算的76.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厉行节约的号召,减少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96万元,减少9.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厉行节约的号召,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1万元,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无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主要是车辆维护维修费用、燃油费用、车辆保险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和记AG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相关费用有轻微变动。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5万元,用于召开仓储隐患整治排查、安全生产检查、团头互通工作调度等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仓储检查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团头互通相关工作调度;开支培训费0.29万元,用于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培训,人数12人,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建设、湖南省两会精神、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国家安全、国防教育、消防知识、禁毒知识、湖南省事业工作人员培训政策等10个专题;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444.35万元,其中:和记AG采购货物支出62.35万元、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和记AG采购服务支出3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35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14.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35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35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和记AG采购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攻坚克难抓项目。一是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出台了《长沙市雨花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探索建养一体化机制,有效解决公路养护过程中“建”“养”脱节问题,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S104连接线(跳宋线)4.41公里、太平大道4.88公里提质改造已完成;双投四期喜关团、复三杨项目30.457公里村道道路硬化已完成。双投四期新石白田、跳金石冬村段项目已完成招标,已全面动工,预计年内完工。

2)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完善机制保稳定。2023年以来按计划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危货运输企业52家次、检查普通货物运输企业130家次、检查物流门店12151家次,检查客运企业48家次,检查维修企业118家次;检查快递(驿站)网点654家次,开展校车联合整治24次。我区道路运输领域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路建设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是全员巡查制度。2023年组织全员巡查4次,在重大节假日前、高温季节等重要时段,由安全生产专家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对仓储、快递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零点行动制度。从7月开始至今,每天晚上零点以后,安排人员对辖区内仓储、快递门店进行巡查,督促企业关门断电,确保安全。三是表格化检查制度。将检查内容制定成规范化表格,在检查时逐一对照,确保检查内容全面。四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670处仓储场所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645处,还有25处正在整改中。五是约谈会制度。对省市区通报的运输企业,组织召开约谈会18次,在会上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督促企业及时消防隐患。六是教育培训制度。2023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期,辖区内货运企业、客运企业、维修企业的企业法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通过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多措并举优服务。一是开展质量信誉考核评价。对辖区规模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和货运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机动车维修企业47家提出申报,AAA级企业24家、AA级企业17家,A级企业4家,2家因不符合开展质量信誉考核的要求,未能初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102家提出申报,AAA级企业8家、AA级企业71家、A级企业21家、B级企业2家。二是实行一网通办。2023年办理业户许可700家、注销业户206家、3家货运业户办理货运终止经营;新增货运车辆606辆,迁出69辆,迁入638辆,退出市场(注销)525辆,普货车辆异地年审1919辆,货运道路运输证换证995本;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69家;审批辖区校车线路164条。三是严查超限超载。开展路面联合检查行动100余次,出动交通系统检查人员740人次,检查重点车辆数26854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9443台次,卸载超限运输货物2873吨,非现场执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708台,责令改正、处罚运输企业9家次。四是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雨花区第一批35处、第二批22处环境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治到位。对万科魅力之城西侧、潭阳社区涉铁环境隐患开展了全面整治,近500亩轻质漂浮物隐患、6000余平米违章建筑依次整治到位。东山街道长托公园生态环境提质改造项目、同升街道堰塞湖改造项目、砂子塘街道桔园八片复绿项目等成为铁路线路周边“安、畅、绿、美”的风景线。五是优化公交出行。聚焦群众需求,对接市公共中心、区交警大队、区城投等单位,预设新增2处港湾式公交站接驳站点:树木岭地铁站前、朝晖路三号出入口附近,为乘客提供便捷的公交出行服务。

2、资产管理情况 反映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综合情况。包括制 度建设、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等。

我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资产配置标准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程序。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及时地记录资产的情况,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反映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经济性评价

整体支出按照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对于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照实际在编人员及进度均衡支付;对于商品及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按照下达的预算执行,实现内部报告审批制度,实时监控支出情况;对于项目支出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遵循厉行节约的精神,按规定开支“三公”经费。

2)、效率性评价

本年度各项工作、专项完成进度正常。

3)、有效性评价

2022年以来,雨花区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区委区和记AG决策部署,锚定“立足中部领先 迈向全国十强”的奋斗目标,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指导下,不断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着力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水平,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强,需加强专业人员相关业务培训;

二是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部分项目效果指标缺乏相对应的数量、质量资料,以致无法衡量项目效果,影响客观评价;

三是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措施不到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有的存在一定偏差,影响整体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和记AG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9日  



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