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城市人居环境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市城市人居环境总体发展战略,拟定区城市人居环境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参与经批准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区城市人居环境有关工作。
(3)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和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参与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和参与相关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规划的审查。
(4)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立项、竣工验收审核等工作。
(5)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立项、竣工验收审核等工作。
(6)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负责全区老旧小区、建筑微改造计划编制、立项和监督实施工作。
(7)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立项、项目建设和项目补助工作,参与验收评审。
(8)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9)综合牵头统筹协调全区“一圈两场三道”工作。
(10)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拟订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分配划拨、资金结算、资产归集等工作,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审核工作。
(11)负责指导、检查全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2)完成区委、区和记AG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科(人居环境奖创建科)、项目管理科、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管理科、老旧小区危改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雨花区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602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9.14万元,增长10.02%,主要是因为2022年项目投资额较大,且根据项目进度大部分工程款在2023年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02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21.7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02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42万元,占3.69%;项目支出15430.36万元,占96.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2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9.14万元,增长10.02%,主要是因为2022年项目投资额较大,且根据项目进度大部分工程款在2023年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21.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9.14万元,增长10.02%,主要是因为2022年项目投资额较大,且根据项目进度大部分工程款在2023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21.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4万元,占0.27%;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占0.62%;城乡社区支出9866.83万元,占61.58%;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6001.31万元,占37.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3.81万元(不含上级资金及大专项),支出决算数为16021.78万元(含上级资金及大专项),完成年初预算的2125.4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43.31万元,支出决算为2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预留了社保基数调整需补缴部分,但由于相关工作安排本年度未进行基数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2.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调出人员职业年金。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资金,使用上级资金进行支付。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537.61万元,支出决算为54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人员经费本年度支付,导致本年度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涉改小区违章建筑拆除难度大,街道拆违工作进度缓慢,导致拨付奖补资金少于年初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73.99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体检专项经费年初列入大专项,不计入年初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0.28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收到上级资金,使用上级资金进行支付,二是选择货币补偿奖励、工程款年初列入大专项,不计入年初预算。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2.38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资金,使用上级资金进行支付。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款年初列入大专项,不计入年初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59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资金,使用上级资金进行支付。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512.72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资金,使用上级资金进行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1.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3%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72.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7% ,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7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两次公务接待费支出,根据接待人员及相关标准支出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5万元,由于上年支出决算为0,无法计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增长主要是因为上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7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两次公务接待费支出,根据接待人员及相关标准支出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15人次,主要是广东省住建厅调研老旧小区改造、住建部专家调研“完整社区”试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和记AG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9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在本年度支付。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4万元,用于召开城市人居环境半年度工作推进会、雨花区麻园湾社区省商业厅宿舍厚生里宿舍小区改造工程技术审查会会议,人数41人,内容为推进城市人居环境半年度工作,雨花区麻园湾社区省商业厅宿舍厚生里宿舍小区改造工程技术审查;开支培训费0.36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12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181.16万元,其中:和记AG采购货物支出102.22万元、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和记AG采购服务支出78.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16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7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3.9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22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4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支出,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行,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如:由于上级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导致收到上级资金的情况对年初预算完成情况影响较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和记AG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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