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办事处
关于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中心,各办: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和记AG关于印发〈湖南省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湘发〔2024〕5号)精神,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原有街道议事协调机构一律撤销。具体方案如下:
不再保留东塘街道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东发〔2024〕4号)、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东发〔2024〕5号)。
本通知未涉及的街道议事协调机构,一律视作不予保留,有关协调职责或相关工作由原主责部门承担。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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